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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9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研函〔2018038

关于申报2018年度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平台建设,现组织开展重庆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根据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科技创新发展重点任务,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需求,以及全市优势特色领域、重点学科建设需求,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生态环境、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

  二、申报条件

  1.依托单位每年为实验室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运行经费不低于10万元;

  2.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一般应为申报单位自主建设且有效运行1年及以上的实验室;

  3.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具有研究基础和行业特色,在本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4.有较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学风严谨、创新意识浓厚、相对稳定的科技创新队伍,并具有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的能力。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且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50%

  5.实验室场地面积1000 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总价值1000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与研究方向配套且满足研究需求;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特殊行业的实验室可以适当低于以上标准;

  6.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和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科技创新绩效比较显著。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方式。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8720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在截止日期(720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提交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10273537@qq.com

  2.网上填报。各申报单位自726日起通过市科委官网(http://www.cstc.gov.cn网上服务窗口进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时间86日)。

  四、注意事项

  1.重点实验室的命名须结合所确定的建设方向,避免名称过于宽泛或过于窄小,且不能与现有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在名称和方向上重合。

  2.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至市科委,将不予修改、退回。首次申报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须在系统中注册。

  3.各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网上申报工作,并妥善管理申报账号。

  五、联系方式

  科研处:于希南,023-65023192

  附件: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报书

 

   科研处

                                2018 79

(注:请到学校办公系统相应通知中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