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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5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研函〔201877

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相关学院(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质量与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相关政策和要求

1.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选取重点项目和部分学科面上项目(见附件1),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调整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类型项目的申请与资助政策;进一步精简申请管理要求等。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中,请相关学院(部)和申请人予以关注。

2.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115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在线提交与材料报送

1.2019310各申请人完成在线提交,经科研处在线形式审查后,全部申请材料须于314日前完成在线提交。

2.2019315前各学院(部)报送申请项目汇总清单和申请书纸质材料。

3.报送材料包括:

1)签字盖章(合作单位盖章、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及其他附件)完整的纸质申请书(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本学院(部)纸质申请项目汇总清单(一式一份,附电子版,附件2),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部)根据《重庆科技学院2019年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开展申报项目的论证与辅导工作。

2.2019年国家自科基金新的资助导向为:“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请申请人深刻凝练科学问题,精准把握问题属性。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与常用电子邮箱信息提交学院(部)科研秘书,学院科研秘书统一将新申请人信息提交科研处,科研处按需受理信息系统新用户的开通申请。

二、项目进展报告

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1911217前完成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清单见附件3)。如有需进行经费预算调整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4)(纸质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并在项目进展报告中一并说明。

三、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直接向学校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二)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三)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五)项目负责人务必在2019220日前完成结题/成果报告的在线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经费决算报表须经学校财务处审核盖章认可)。请各项目负责人注意把握寒假放假时间,将自行至财务审核盖章的时间留足。

(六)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应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3),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四、其他

(一)《指南》将于201812月底发行,并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二)2019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密切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三)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并装订。

(四)凡属机关或教辅部门的申请人,请通过项目学科归属学院(部)报送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8106号)

2.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汇总表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与应结题信息汇总表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

                                    科研处

                               20181215

(联系人:于希南 联系电话:6502319213512353033)

注:请到学校办公系统相应通知中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