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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托学校众创空间双创平台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依托学校众创空间双创平台促进

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02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重庆科技学院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2020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充分发挥学校众创空间的平台优势和政策优势,服务好2020届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就业相关政策

(一)提供免费孵化场地。

2020届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提供免费的办公场地,共支持80个免费众创空间的办公工位和2000平米加速器办公场地和专业化的工商、税务、法务、创业指导等服务。

(二)优先支持种子期投资。

优先支持2020应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参加“项目优选路演”活动,通过选拔优先支持2020届毕业生创办的企业进行种子期投资,投资金额不高于50万元。

(三)发放创业服务劵。

参加过学校创业实践项目或创业实训项目或在互联网+比赛、创青春、挑战杯中获奖项目,经运营单位认定后,可获得创业服务劵支持,原则上不超过20张(每张创业服务劵可抵扣100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申报、项目申报、技术指导和创业岗位实践

二、创业就业有关措施

(一)鼓励孵化企业优先带动应届毕业生就业。

经过运营单位推动孵化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各类资金申报,集聚孵化企业和校友企业将分批次提供100余个应届大学生就业岗位,第一批岗位信息详情见附表,第二批岗位信息根据企业发展需求,计划于7月上旬发布,毕业生可在6-9月选择在双创平台参加招聘。

(二)推荐应届毕业生参加高新区产业园区项目的科技创新和创业实践。

双创平台广泛收集各产业园区项目的岗位需求,定期向2020届毕业生发布,推荐支持毕业生参加技术研发和项目,指导有意愿的学生做好自主创业准备。

(三)加强政策落实服务。

落实重庆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扶持在渝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积极协助应届毕业生(特别是贫困应届毕业生)争取政府扶持资金(详情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信息宣传,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创业意识,鼓励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就业创业促进工作,培养毕业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造能力。

(二)加强沟通、主动对接。

希望各学院与学校众创空间双创平台加强沟通,充分利用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渠道作用,主动推介毕业生参加众创空间发布网络招聘、线上专场招聘和相关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为学校毕业生提供多信息、多渠道、多元化服务。

(三)以生为本、注重实效。

希望各学院按照众创空间双创平台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求和就业创业的工作意愿,强化对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指导,认真落实就业创业相关举措,服务好毕业生在众创空间的政策落实和入驻企业岗位应聘及种子基金服务政策的相关支持,有效推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三、联系方式

(一)种子基金

联系人:白  航,联系电话:13594027768

箱:984793970@qq.com

(二)服务咨询

联系人:罗义兰,联系电话:18580590178

箱:719177730@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大学生创业就业相关政策

2. 众创空间入驻企业岗位信息统计表(第一批)

科研处(众创空间建设办公室)

202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