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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科技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发布日期:2019-10-28    作者:     来源:     点击:

重庆科技学院第三届学术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暨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

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我代表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就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工作和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换届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委员进行汇报。

第一部分  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工作总结

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于2013613日正式成立,共有委员39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秘书长1名。根据学科特点,校学术委员会设立理工科学部和经管文法艺教社分部。理工科学部由26名组成,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经管文法艺教社科学部由13名组成,设部长1名,副部长1名。此外,还设立了学术道德委员会,成员共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负责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事项。校学术委员会始终坚持“学术自由、学术民主、学术诚信”的原则,维护学术的独立性和纯洁性,鼓励学术创新,坚守学术责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5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13次,对学校发展中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院系设置、专业设置、人事政策、职称评审、人才引进、科学研究、成果认定、平台建设、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议,充分发挥了校学术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了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了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提升了科学决策水平,很好地服务了学校发展大局。

第二部分  第四届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汇报

根据《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重科院〔201323号)规定,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届期5年,需要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经请示学校主要领导后,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于201811月启动了换届工作。

一、修订章程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5号),秘书处对原章程进行了修订,在充分征求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和学院(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章程审议稿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经2018年第2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修订)》《重庆科技学院学术道德委员会章程(修订)》《重庆科技学院学术道德规范(修订)》等三个文件,并于20181126日正式印发(重科院〔2018280号)。

二、发布换届通知

秘书处于2018123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科研函〔201872号),各学院(部)按时完成了学术分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并按照程序和要求推荐了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酝酿建议组成名单及公示

科研处(秘书处)集体反复研究酝酿并结合校长直接提名,在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后形成了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建议组成人员名单。建议组成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年龄结构、学科方向、党政职务等均符合《章程》要求。建议名单在办公系统进行了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

四、审议通过建议名单

秘书处将建议组成人员名单于20181225日提交2018年第3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建议名单。学校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由39名委员组成,届期3年。

五、酝酿下设机构组成及负责人建议名单

经秘书处酝酿并报学校主要领导同意,建议校学术委员会下设机构及负责人建议人员如下:

机 构

职 务

建议人员

校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主任

尹华川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施金良

学术委员会秘书长

尹立孟

学部

理工科学部部长

      施金良(兼)

理工科学部副部长

晏致涛

经管文法艺教社科学部部长

        勤(兼)

经管文法艺教社科学部副部长

 

学术道德

委员会

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

刘德绍

学术道德委员会副主任

      尹立孟(兼)

学术道德委员会委员

刘德绍  陈  超  张其敏

  伟  尹立孟   

尹建国  晏致涛   

六、召开会议

秘书处今天组织召开了重庆科技学院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将表决选举产生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部长、副部长;学术道德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一、继续严格按照《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学术自由、学术民主、学术诚信”的原则,维护学术的独立性和纯洁性,鼓励学术创新,坚守学术责任,恪守学术道德,维护学术声誉,服务学校发展大局。

二、根据20141月教育部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的规定,对《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进行修订。

三、按照《重庆科技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对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

四、召开学术委员会不少于四次,充分发挥校学术委员会最高学术机构的作用,切实提高学术组织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相对分离、相互配合,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五、在办公系统中增加学术委员会议题审议流程,切实提办公高信息化水平。

 

科研处(秘书处)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