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校内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重科院【2017】16号)文件精神,学校科研处于2017年9月开始进行了2017年度校内基金科研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评议、得分公示后,报学校第26次校长办公会批准,学校共设立2017年度校内基金科研项目45项(附件1)。
请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按照获批类别认真填写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附件2—6),签字后交学院科研秘书处,学院汇总盖章后于2018年1月23——24日将任务书一式四份交科研处项目科F108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高论,潘艳玲,电话,65023820,65023821。
校内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指标为固定指标,各类任务指标不得修改。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月18日
注:附件请到学校办公系统相应通知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