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函〔2018〕29号
关于申报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启动2018年度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者认真阅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市教委科研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三类。
二、资助强度及限项
重大项目我校限报1项,资助额度50万元/项;重点项目我校限报2项,其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为20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青年项目我校限报45项,其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资助额度为5万元/项,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2万元/项。
三、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其中管理及模式创新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1年,项目开始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
四、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且是我校全职在岗人员或以柔性引进方式聘用的人才。
2.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研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学风端正。
3.青年项目的负责人应为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且具有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正高职称不能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4.项目负责人主持在研的本计划项目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请本项目限1项,项目参研人员参与的本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且项目负责人累计获得青年项目(包括原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资助不得超过2次。
5.为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在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中已获得立项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或近似内容正在申报其他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进行多头申报的;项目被强行终止,且在不得申报期内的。
五、项目经费来源及预算说明
1.重大、重点项目由市教委财政统一拨款,收入预算一栏为“申请市教委经费”,重大项目50万元,重点项目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20万元,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5万元;间接费用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的20%设定。
2.青年项目由学校自筹经费予以资助,资助经费的50%由学校统一拨付,50%由项目负责人个人或所在科研团队的其他科研经费配套。收入预算一栏为“所在单位配套经费”,其中基础/应用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5万元,管理及模式创新研究2万元;间接费用按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的20%设定。
3.各类项目其他支出预算比例具体请参考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附件3)。
六、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1.申报者应仔细阅读通知要求,下载并填报《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以下简称《申报书》),交学院科研秘书。机关人员申报时,请根据申报内容所属学科方向,将申报书交到相应学院科研秘书参加学院初审排序,项目科不接受个人申请。
2.各学院对本学院申报书进行初审排序。重大、重点项目各学院限报1项。各学院科研秘书请于6月20日上午11:00前将初审排序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书(非正式版)和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统一报送项目科,科研处经过综合审定后确定推荐申报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后,推荐申报名单内的项目申报者登录“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180.174.59:7777/srs/)进行网上申报,提交正式版申报书。由于今年教委更换了新系统,新老系统的数据无法对接,因此,新系统中所有账号均需重新注册。注册教委账号时请使用360极速模式、谷歌或者火狐浏览器注册,注册后务必提交科研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登陆系统。另外,项目组成员无需注册账号,直接添加即可。
4.网上提交申报书后,申报者须从“重庆市高校科技与创新资源管理平台”打印正式版申报书1份(A4纸双面打印),签字后交学院科研秘书。6月26日上午11:00前各学院提交正式版申报书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至项目科。
科研处
2018年6月6日
(联系人:高论 QQ:402048691 成群 QQ:515798050)
注:请到学校办公系统相应通知中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