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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科研业绩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再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22    作者:     来源:     点击:

科研函〔201855

关于将科研业绩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再通知

 

全校教职员工:

新版科研管理系统经过反复试用、修改完善后,已经上线运行了一段时间,期间科研处配合供应商对系统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了尽快发挥系统的统计作用,请各位科研人员尽快将科研业绩录入系统,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业绩是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部分,因此数据采集务必要真实、详实、及时、准确。

二、科研管理系统里的数据将成为教职工职称评定、业绩考核、绩效分配等工作的唯一来源。因此请全校教职工务必按照要求将科研业绩录入管理系统。

三、科研管理系统的使用情况将作为考核学院(部)科研工作的重要指标,请各个学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四、系统登录方式

进入办公系统信息门户,点击“科研系统”,即可进入,初次使用前请完善个人信息。

五、详细使用说明见使用手册(见附件)。

六、几个注意事项

1.按照负责人的学科归属正确选择“成果归属单位”,机关、教辅、后勤人员须将成果、项目等按照学科归属到学院(部);

2.正确选择成果归属年度。须按照论文发表、项目立项、专著出版、专利授权等实际时间为准。

3.附件材料均要以PDF形式上传(如横向项目合同、任务书、收录证明、论文全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著封面、封底、扉页等);

4.2018年新产生的科研业绩请于1110日前录入系统,已经提交到科研处的2018年度横向项目同样需要录入系统;2013-2017年的业绩请于20181130日前录入系统。

5.系统一致都会处于开放状态,后面产生的科研业绩请及时录入系统。

                               科研处

                                   20181022 

 

 ( 联系人: 耿迅      联系电话:650231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