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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在中心培育组建过程中,学校根据《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和《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学校专门制定了《产学研协同创新培育项目及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重科院〔2014〕104号)文件,为协同创新中心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心结合我校实际,在协同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针对人事管理、科研组织协同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9个管理文件。

1. 协同管理制度

制定《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理事会章程》和《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的组成,确定协同创新体的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的任务分工以及人才、学科、资源、成果、利益等共享模式和风险分担机制。

2. 人事管理与考评制度

制定《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人员聘任管理办法》,以任务为牵引组建创新团队,采取公开招聘、年薪制与合同制相结合的动态管理人事制度。制定《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人才评价和考核管理办法》,实施原创性成果、科研成果质量和社会贡献相结合的综合评价办法。

3. 科研组织管理制度

制度《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组织管理办法》,坚持“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原则,打破条块分割,促进学科交叉,提高了科研工作效率,增强了科技攻关能力。

4. 资源共享和经费管理制度

制度《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资源整合与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经费保障与管理办法》,强化教学科研资源的统一管理,扩大经费来源渠道,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5. 人才培养机制

中心建立《页岩气勘探开发协同创新中心人才培养机制》,以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突破口,紧密结合经济发展需求,发挥中心多学科交叉优势,开拓创新人才培养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