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实验室概况  >  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照开放、合作、竞争、共享的运行机制,推进校企共建共享,努力营造团结、进取、严谨、求实的科研氛围,努力实现纵向研究有突破、横向研究有拓宽、国际合作有拓展的良好局面。

管理体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重庆市科委实行宏观管理和评估考核。重庆科技学院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负责建设和运行管理,推荐和聘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副主任,推荐和聘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运行机制。试行依托学校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任每届任期为四年,一般最长可连任两届;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应是本领域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具有较强的 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院士可在75岁以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的主要职责是:主持制定重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科研、学术交流、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和 经费管理等工作。

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制度,研究队伍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组成。少量固定人员以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为主,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所设学科严格控制编制,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公开聘任;其他研究人员由学科、学术带头人(首席专家)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课题实际情况招聘,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核准后,聘为非编人员,相关费用由课题组负担。

科研管理。实行课题制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下设若干课题组(或学术研究小组)。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承担或有能力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市级重点重大基金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研究。课题组长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聘任,对课题组工作计划、工作进展和经费安排负责。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课题组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主张权利。

经费管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经费包括主任基金、开放课题基金以及日常性开支,均在运行补助费中列支,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管理,主要用于支持具有创新思想的课题培育、新研究方向的启动和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经费可用于岗位补贴、绩效奖励等。

绩效考核。工程中心按照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进行建设,制定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开展经常性的自评自查,在此基础上,接受工程中心主管部门对中心的管理、仪器设备运行、课题研究进展、经费使用、人才培养情况等的阶段性检查和考核、建设过程评议和建成后的验收。工程中心按照要求及时向学校和主管部门报送工作报告。

⑦工程中心规章制度。按照“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的原则,工程中心不断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制订了安全管理、设备和物品管理、学术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工程中心系列规章制度一览表

编号

制度类别

制度名称

1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2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违章违规处罚条例

3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员工作职责

4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剧毒物品管理办法

5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保卫制度

6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门卫制度

7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备操作规程汇编

8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柜使用规程

9

安全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化学危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0

设备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规则

11

设备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遗失或损坏处理办法

12

设备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维护制度

13

设备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备维修规程

14

物品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药品物品釆购与领用制度

15

物品管理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仪器设备保管制度

16

财务制度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部控制制度

17

学术规范

油气田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规范